外贸收汇:托收的特点

托收的基本特征是商业信用,而商业信用的可靠性一般地都低于银行信用,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只能是有条件地使用。 在实际业务中,托收方式的特点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:

1*风险大。托收业务中的银行仅提供服务,而不提供任何信用和担保。银行在传递单据、收取款项的过程中,既不保证付款人一定付款,对单据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也不负责审查。对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,遇到进口人拒不赎单而导致的无人提货和办理进口手续等情形,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, 银行也无照管货物之责。所以,托收方式作为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,对出口人有较大的风险, 对进口人也有一定的风险。

2*进出口双方的资金负担不平衡。在跟单托收业务中,出口人在订立合同后, 就需垫付自己的资金进行备货、装运,然后通过银行收款(虽然可以要求出口融资, 但并不是所有银行都能提供此种服务,即使有这种服务,也很少会有全额的融资),等进口人付款后才能通过银行收回货款。 而进口人则只需付款就可以获得合格的单据并凭以提货,如进出口地距离很近时就近似于“一手交钱、一手交货” 的即期现金交易;在承兑交单方式下,进口人就可借出口人的资金做交易,在承兑后取得单据并凭以提货,之后用售货所得款项向银行付款,等于出口人给予了进口人全额的资金融通。

鉴于以上特点,虽然托收费用相对比汇付方式高、手续也要烦琐一些,但在实际业务中,因为托收作为一种货款结算方法普遍受到进口商的欢迎,因而也是一种调动进口商经营积极性的方法,一种有利于提高出口商竞争能力的方法。据此,有人把托收方式看做是一种非价格性的竞争手段。

发布者:林帅微信号:YesWeC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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